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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快递的物品定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0:43 东方今报

  14件寄往马来西亚参展的书画作品,在交由快递公司快递后神秘失踪,作品的主人胡秋萍索赔8万多元,而快递公司则坚持说根据当初签订的契约,最多赔她500元。

  ●参展作品,“出国”途中失踪

  2006年5月,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胡秋萍接到了马来西亚现代国家书画联盟和马来西
亚彩蝶轩美术馆的邀请函,请她于5月18日至5月31日到马来西亚参加书法艺术展。动身前(2006年5月8日),胡秋萍精心挑选出14件作品以国际快递邮件的形式,寄往马来西亚,办理邮寄业务的是郑州韵达快递服务有限公司。5月9日,韵达公司把她的作品重新包装后交给了郑州TNT公司。5月10日,郑州TNT公司又把作品交给了上海TNT公司。随后,上海TNT公司将作品交给了马来西亚航空公司。

  在这一连串的交接中,胡秋萍的作品突然离奇失踪了。5月10日当时她已抵达马来西亚,马来西亚TNT公司出示的证明上清楚地写着:没有收到。离书法展举行只剩一个星期的时间。此事涉及3家快递公司和1家航空公司,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她心急火燎地开始追查,但也解释不清,上海TNT总部客服部的工作人员说:“肯定是被航空公司丢了。”

  ●作品估价,八万多元人民币

  一直到5月31日展览结束,谁也没有给离奇失踪的作品一个合理的解释。回国后,胡秋萍向郑州金水公安分局报了案。2006年9月4日,郑州TNT公司终于正式确认书法作品丢失,表示愿意接受索赔。而胡女士的索赔对象不止郑州TNT公司一家,她认为韵达公司、上海TNT总部、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中韵达公司的责任最大。首先,韵达公司收寄作品时,根本没告诉她“作品超过10万元必须由保险公司保险才可托运”;其次韵达公司没经过她的同意就擅自重新包装作品,还对郑州TNT公司人员说里面装的是书画作品,加大了作品丢失的可能性。

  既然作品已经丢失,双方的争论焦点就集中在索赔数额上。按胡秋萍的说法,自己曾多次参加书法展览,作品也多次在展览中获奖,作为中国书法家协会草书委员会委员、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书法作品价格已达到:大字1000元(人民币)/平方尺,小字2000元(人民币)/平方尺。这次挑选的14件作品全是精品,有的甚至是已经出书的绝品,价格初步估计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为了证明自己并没说谎,胡秋萍特意到省价格评估认证中心进行了认证,认证结果为:这批书画价值约为82000元人民币。胡秋萍最终把索赔金额定为80320元。

  ●快递公司:最高赔付500元

  郑州韵达公司不愿意了,当初胡秋萍办理快递业务时,亲自在快递契约上签了字,契约第5条第1款写得清清楚楚:任何索赔均应在物品交寄后30天内由发件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胡秋萍是在5月8日发寄的,但一直到9月份才提出索赔,违反契约。此外,胡秋萍的书画作品邮寄时并未保价,而契约第5条第2款明确规定,未保价的物品,只能按运费的5倍赔偿,最高不超过500元。综上所述,韵达公司给胡秋萍出具的回复上这样写:最高赔偿500元。

  “天哪,这简直是冤枉人。”胡秋萍被韵达公司的解释气得七窍生烟。她说,当初办理业务时,韵达公司工作人员根本没有告诉她贵重物品必须保价,而当她发现作品丢失后,韵达公司、郑州TNT公司、上海TNT总部、马来西亚航空公司一直说作品没丢失,正在积极查找,一直拖到9月5日才通知她可以索赔,这才超过了“30天”的规定。

  索赔金额到底定为多少,双方争论不休。目前,这起跨国邮寄书画作品丢失案正在省消协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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