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行业企业 要全面提取安全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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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0:5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据新华社电 继煤矿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相继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后,从明年1月1日起,国家将在包括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在内的高危行业企业,全面实行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矿山企业安全费用依据开采原矿产量提取,其中,每吨原油提取17元、露天金属矿山每吨原矿提取4元;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房屋建筑工程提取工程
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如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4%提取;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以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如客运业务按照0.5%提取。 (刘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