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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警惕涉众型经济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1:00 华夏时报

  邀请知名电视主持人推介虚假许诺回报率达120%

  据新华社电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昨天说,今年1月至11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5.8万起,挽回经济损失156.9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6%和74.3%。

  其中,破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535起,挽回经济损失8.68亿元;破获集资诈骗案件741起,挽回经济损失1.85亿元。

  高峰说,近年来,涉众型经济犯罪,金额巨大,涉及面广。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件为例,今年1月至11月份共立案1494起,涉案金额281亿元人民币,占同期全部经济犯罪涉案金额的28.8%。

  高峰说,要警惕不法分子以养殖、造林、返租、产权式商铺等名义,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要警惕不法分子以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流动促销等作诱饵发展下线,亲朋好友是其发展下线的重要目标;要警惕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要警惕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境外外汇保证金交易的行为,组织介绍或参与行为均属非法;要警惕不法分子大肆宣传的所谓“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提防理财投资陷阱。

  高峰说,涉众型经济犯罪,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犯罪活动。另外,在证券犯罪、合同诈骗犯罪、假币犯罪、农村经济犯罪活动中,也有类似涉众因素存在。

  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120%,还邀请知名电视主持人进行形象推介。高峰提醒,特别是部分群众法治意识、防范意识不强,有的明知是投资陷阱,仍幻想“一夜暴富”,抱着侥幸心理冒险参与,导致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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