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物业公司须设“开放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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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1:36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早报讯 记者昨从市物业办获悉,为加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沟通,今后,我市各物业公司将定期设立“开放日”。为进一步完善各区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的信访工作首问承诺制,市物业办要求各物业管理小区创建“业主委员会接待日”、“小区主任接待日”和“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接待日”等制度,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得到解决。(宋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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