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犯错被封屋房客损失4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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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1:36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房客何某要孙某赔偿茶叶损失的请求被一审驳回 何某不服提出上诉 早报讯 承租他人房屋,因为房主私改房屋结构被查封。承租人何某在无法继续使用房屋的情况下,将房主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因房屋被查封无法取出而超过保质期的茶叶损失45.6万元。昨天,记者从法院了解到,法院驳回了何某的诉讼请求,何某向市中院提出上诉。
何某称,2004年8月,他租了孙某在徐州路的一套房屋,租期三年,月租金1000元。合同签订几天后,房产部门以孙某擅自装修、下挖地面破坏了房屋结构为由,向孙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孙某迟迟没有更改。去年3月,市南区法院裁决孙某将下挖地面恢复原样,对涉案房屋予以查封。何某表示,孙某没有告知她,导致她价值45.6万元的茶叶及数十件办公设备被封在房屋内至今无法取出。 孙某表示,法院裁定将房屋恢复原样后,无法继续租赁,合同已经事实解除,何某自己有钥匙,可以自己取走货物。法院认为,在合同履行期间,何某主动将钥匙还给了孙某,之后没有再交房租,证明双方租赁合同已解除。法院一审驳回了何某的诉讼请求。(于 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