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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兴华昨日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1:42 大众网-齐鲁晚报

  

邱兴华昨日被执行死刑

  ■邱兴华在庭审现场。

  本报讯陕西省高院刑事审判庭28日宣判,终审裁定维持安康中院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邱兴华死刑。宣判后,邱兴华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对于邱兴华的辩护人提出的关于给邱兴华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申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邱兴华在被抓捕后,交代犯罪事实及为自己辩护时,均无任何异常表现,同时无证据证明邱兴华有精神病史,所以对于律师提出的精神病鉴定申请不予采纳。

  同时对于邱兴华上诉状中提出的被害人调戏其妻子的事实进行了充分调查,结果不能证明被害人铁瓦殿道观住持熊万成曾经调戏过邱兴华的妻子何某。

  9点10分,庭审开始。当审判长开始宣读判决书时,邱兴华一直左顾右盼,当他看见一名自己认识的记者时,他使劲地向那名记者点头微笑。宣读判决书的整个过程中,邱兴华没有说一句话。邱兴华从进入法庭起就一直没有和辩护律师打招呼。

  9点50分,邱兴华被押出法庭。一名在刑车旁守候的记者突然大声问:“邱兴华,你后悔吗?”现场立即安静下来,甚至连高声制止的法警也安静地看着邱兴华,邱兴华此刻笑着对那名记者说出了最后三个字:“不后悔!”然后就被押上了刑车。

  辩护律师质疑:为啥如此迅速行刑

  记者在27日和28日两次与邱的辩护律师张铧进行了对话。

  记:邱兴华案件在12月8日才二审开庭,而在12月28日就已经作出了二审的判决结果,并且立即执行,这一速度是否过快?

  张:根据规定,二审的死刑案件的审限一般在一个月左右,疑难复杂的可以在适当的范围内延期一段时间。邱兴华案件的二审审限和执行期限都在法定期限内,从程序上来说并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但根据程序法的规定,我作为邱兴华的辩护人应该在开庭的前三日接到法院的开庭通知,而我是在27日中午11点才接到安康法院的电话。法院的这一做法明显违背了程序法。

  另外,我国将在2007年1月1日正式把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陕西省高级法院如此迅速地作出了二审的判决结果,并且立即执行,甚至连提前三天通知律师的规定都违反了,这一点不能不让我表示怀疑。

  邱兴华担心书没有人看

  记:在一审宣判后到二审宣判前,你是否会见过邱兴华?邱兴华的精神状态如何?

  张:我和他前后会见过多次。邱兴华在知道自己被判处死刑后很平静。他现在最担忧的不是自己什么时间死,而是担忧一旦自己被鉴定成了精神病后,自己在监狱内写的书怕是没有人看了。用他自己的话说:谁会去看一本精神病人写的书呢?

  ◆延伸阅读

  专家争论掀波澜

  邱兴华一案在法学界、精神病学界都引起了轩然大波。一审结束后,陕西安康市公安局警察培训学校的心理教师陈厚人对邱兴华进行了两次心理测试。他认为邱兴华有心理障碍,但不是精神疾病。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表示:“从其行为方式到犯罪过程看,邱兴华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中国司法精神病鉴定领域的泰斗杨德森教授认为,普通的杀人案必定有杀人动机,他把和自己完全没有关系的香客杀死,根本没法解释。

  贺卫方、何兵、龙卫球、何海波、周泽等5位法学权威,在环球在线发表公开信表示:在精神病学家提出疑问的情况下,如不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将严重损害被告人的权利,也将严重损害司法权威。

  案件回放

  ■7月16日,陕西省汉阴县铁瓦殿内工作人员和香客等10人被邱兴华砍死。

  ■7月26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5万元缉拿邱兴华。

  ■8月19日,当晚8时许邱兴华落网。

  ■10月19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邱兴华死刑。

  ■12月8日,邱兴华杀人案二审在安康市铁路运输法院进行,辩护律师向法庭提请司法精神病鉴定,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随后,5名法学专家通过网络发表公开信,呼吁给邱兴华作司法精神病鉴定。

  本版稿件据《法制晚报》、《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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