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出租车时请看气瓶是否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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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2:30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谢夷)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重庆市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改装厂进行改装,必须选用有资质企业生产的CNG气瓶。出租车用钢瓶的使用期不超过5年,公交车及其他车辆使用期不超过10年。出租车CNG气瓶的首次检验周期为两年(以出厂日期计算,下同),公交车及其他车辆CNG汽瓶首次检验周期为三年。
CNG车辆的驾驶员,必须随车携带《重庆市车用CNG气瓶使用登记证》。出租车和轿车,要在前排左车门门锁边缘处和气瓶的明显部位,张贴“重庆市车用CNG气瓶检验合格标志”。公交车及其他车辆则贴在前排左挡风玻璃内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