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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餐饮协会力挺收取开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3:03 重庆晚报

  消费者自带酒水获法院支持,在餐饮业引发震动。27日,中国烹饪协会、北京市烹饪协会、饮食行业协会、西餐业协会,共同就“开瓶费”问题召开研讨会,力挺收取“开瓶费”。不过,中消协昨日表示,是否自带酒水是消费者应有的权利,必要时国家行政部门应出面对餐饮行业予以规范。

  与会者表示,消费者虽然自带酒水,但是进入餐厅,就占用了经营场所,享受了服
务,因此收取开瓶费实际是产生服务的费用。同时,餐饮企业要对消费者在店内整个饮食消费过程的卫生安全负有责任。此外,酒水的销售是企业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否收取开瓶费、收取多少开瓶费,都可以由市场来调节。

  21日,北京首起“开瓶费”官司宣判,法院认为“开瓶费”属不当得利,判定涉案酒店全额返还市民100元。但被告表示不服判决,认为判决并没有对收取“开瓶费”是否属于违法、收取标准是否过高等问题定性,他们将继续收取“开瓶费”。据北京晨报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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