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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监局建豪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3:08 京华时报

  新 闻

  忻州煤监局大兴土木

  山西省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最近两年“财气”暴涨。几年前,忻州煤矿安监局还叫忻州煤炭安全监察站的时候,四处租房办公,常为房租与房东发生不快。现在,忻州煤矿安
监局仅有10名工作人员,却有四五十间带卫生间的超大面积的办公室,有36套超大面积住房,共有9辆公车挂在该局名下。与此同时,近两年,每年都有一两起特大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在忻州。(详见本报12月28日A17版)

  直 评

  吃人家的必定嘴软

  面对这条新闻,人们有着太多的疑惑,譬如说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职责是监管煤矿生产,预防事故发生,按理说工作人员应该常年奔走于矿井之间,瞪大眼睛盯着矿上的一举一动,根本就用不着豪华办公场所,至少用不着这么多,可只有10人的忻州局,建数十套宾馆式办公室意欲何为?再譬如说,对于忻州局这种大建豪华办公场所的奢侈之举,相关部门本应及时制止,为什么自始至终就没有人问?最让人关注的问题是,忻州煤矿安监局何以会“一夜暴富”?一句话,他们用来修建豪楼的钱从何而来?

  众所周知,煤矿安全监察局作为国家行政机构,它的每一分钱行政罚款都应上缴国库,它的每一笔经费都应由国家拨给。

  也就是说,从理论上讲,忻州煤矿安监局用于修建豪华办公楼、培训中心及补贴职工宿舍楼的钱,来源只应该有一个,那就是财政拨款。可事实并非如此,知情人士透露说,该局建设资金中,有小部分是向部分乡镇和煤矿“借的”,忻州市宁武县某乡镇就“借给”该局5万元;而被该局监管的宁武县一煤矿,则花了35万元购买了该局一些旧的办公设备……这些蛛丝马迹告诉我们,忻州煤矿安监局所谓的“借”,极有可能是明火执仗的“要”,所谓的“小部分”极有可能是“大部分”。而煤矿安监局一旦向自己的监管对象伸手,结果可想而知,自然是“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使得监管形同虚设,矿难频发也就在所难免。

  事实正是如此。近两年,每年该地区都有一两起特大煤矿安全事故发生,每年都有数十上百名矿工伤亡。一些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和矿主共同瞒报事故死亡人数,转移藏匿遇难者尸体。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忻州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刘副局长表示,该局办公楼只比朔州的大一点儿,全省11市除运城外,条件算是最差的。那么,那些条件更好的煤矿安监局办公楼,又是如何豪华呢?它们的墙缝里是否也渗出了殷红的血呢?我实在是不忍想象下去。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12月28日 文/吴应海

  辨 析

  煤矿安监局“生财”的两个方向

  忻州煤矿安监局财气横生、财富疯长的这两年,同时也是当地矿难频发的集中期。仅仅2005年下半年,在忻州市的宁武县与原平市就发生两起特别重大的矿难事件,造成50余人死亡,数十人受伤。更可怕的是,宁武贾家堡矿难发生后,矿主和有关部门瞒报事故死亡人数,转移藏匿遇难者尸体。当煤矿灾难与煤矿安监局的财富共生共长,这样的财富背后背负着什么,让人浮想联翩。

  忻州煤矿安监局的建设资金中有小部分是向部分乡镇和煤矿“借的”。可以想象,当安监部门伸出权力之手,向矿主来“借”钱或者卖旧设备,这种发生于官煤之间的经济“交往”与“交易”,必将极大地背离市场经济语境下的公平博弈,轻而易举地打上权力寻租的烙印。

  所有的权力寻租,结果都是一样的,那就是把国家公权力当作交易品,以牺牲公益代价,满足私益的需求。比如,当煤矿安监局与煤矿企业之间发生权力寻租行为,作为行使安全监督与管理的煤矿安监局,出卖的只能是其监督管理的职能,对煤矿企业的生产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此一来,自然也就无法阻止矿难噩梦的频发。

  但是,在我看来,对于忻州煤矿安监局来说,这样的权力寻租,只不过是他们发财的一条路径。道理其实很简单,这世界上从来就没有绝对的权力,因为绝对的权力必然滋生绝对的腐败。面对忻州煤矿安监局的豪华奢侈,面对公权力书写这样的一幕财富传奇,当地的纪检监察部门,地方人大等其他权力部门,难道就没有从这样的财富中嗅出异样的气息吗?可见,当地相关部门对安监局权力监管的失灵,同样是忻州煤矿安监局大发横财的凭借。

  也就是说,剖析煤矿安监局的生财之道,必须看到两个方向,一个是向下的,即煤矿安监局与矿企之间的权力寻租;一个是向上的,即权力得不到上级部门的控制,得不到有效的约束。而后者的原因可能更复杂,但归根结底,以权力牟利必须依托相应的权力空间,那么,当地的官场生态到底如何,我们也就不难想象了。

  从这个意义上看,我们再不要简单地把“官煤勾结”看成是安监部门与煤矿企业之间的单线联系。如何寻找矿难背后更多的问题真相,恐怕才是问题的关键。

  摘编自《中国经济时报》12月28日 文/单士兵

  追 问

  如此“暴富”令人生疑

  报道中有两个信息颇耐人寻味:一是该局几年前还四处租房办公;二是最近两年,每年都有一两起特大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在忻州。其中,去年贾家堡煤矿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36人死亡,事发后矿主和有关部门瞒报死亡人数,并转移藏匿遇难者尸体。

  这两个信息很容易让人对该安监局的“暴富”与当地矿难之间的关系产生联想:一个一直四处租房办公的管理机构,何以在短短几年内“财大气粗”起来?其办公条件、住房待遇,何以大有直逼银行、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之势?煤矿安监局属于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能的行政机构,其事业经费、员工工资待遇原则上来自国家财政拨款,如此超标准大兴土木,所需经费究竟从哪里来?

  对此,笔者无法给出答案。不过,该局的负责人肚里应该有本账,但如果他们也对办公大楼资金来源、购置办公设备和职工住房补贴等问题都“不太清楚”,这就说不过去了。

  作为国家行政机构,安监部门是煤矿安全生产这棵大树上的“啄木鸟”。全神贯注地监督煤矿是否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紧盯煤矿安全生产中是否存在漏洞、隐患,并对越轨者严加查处,是其应尽的职责。如果当地煤矿安监部门确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超大面积的”办公、住房等账目也是清清白白,没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收入来源,那么,要消除公众的疑虑,不妨公开相关账目。而这也并不是什么难事。

  摘编自《工人日报》12月28日 文/卢荻秋

记者:吴应海 单士兵 卢荻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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