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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开建38套廉租房单套60平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3:19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 昨天上午11时,郑州38套廉租房开工建设,这也是郑州市推出的首个廉租住房项目。该项目位于郑密路与长江路交叉口的“珠江荣域”经济适用房小区内,共计2200平方米,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左右,预计2008年上半年建成。

  到2010年年底,通过政府提供廉租房房源或租金补贴,郑州市预计有1.5万户居民能享受到廉租房政策优惠。

  【背景】郑州市区1659户住上廉租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城镇最低收入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郑州市是国内最早开展廉租房工作的城市之一,2001年,郑州市就启动了廉租房工作,此后,这项工作连续被列入每年郑州市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中。

  截至目前,郑州市市区已累计有1659户家庭通过廉租房政策,解决了住房困难。今年6月,廉租房工作被纳入县(市)、区政府目标责任管理,目前郑州各县(市)、区已全面启动廉租房工作,为242户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

  【权威解读】廉租房建成后政府收购“出租”

  将廉租房和

经济适用房小区同步“捆绑”建设,既合理分散又相对集中,是郑州市在廉租房建设方面的政策探索和创新。

  郑州市房管局局长王广国说,廉租房保障的是城镇最低收入家庭,这种相对集中安置的建设模式,便于对廉租房家庭帮扶照顾,又可避免大规模集中安置造成的“贫民窟”现象,或由于提供住房太分散而造成的政府管理成本上升。同时,借助经济适用房小区统一建设,还能提供设施完备、配套齐全的居住条件,节省廉租房建设资金。

  廉租房建成后,政府将按成本价从

开发商手中收购,提供给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家庭使用。在目前廉租房房源不多的情况下,房子将优先提供给特困家庭使用。

  “租金标准肯定实行全市最低”

  廉租房有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方式,在目前的管理中,存在“租金收取难”和“实物配租退出难”等问题。

  王广国介绍,廉租房项目建成后,将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社会化、市场化管理,政府不再直接面对廉租房家庭。郑州市廉租办按照每人60元/月的标准,将租金发放给物业公司,不足部分由物业公司向廉租房家庭收取;物业公司扣除物业费后,要将租金收益交给郑州市廉租房管理中心;不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家庭要正常退出,住房由物业公司收回,郑州市廉租办再将房子提供给新的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家庭。

  “廉租房租金标准肯定实行全市最低,物业收费也会制定适宜标准。”王广国说。

  【展望】“

十一五”1.5万户家庭住上廉租房

  目前,申请廉租房必须是“低保”家庭,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郑州市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家庭人均月收入在480元(最低工资标准)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的,也可以申请廉租房。

  “门槛过高、标准过严,与周边省会城市相比,郑州市能享受到优惠政策的家庭太少。”王广国说,2010年年底前,郑州市将逐步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一是将“低保”家庭申请条件,由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调整为16平方米以下;二是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的申请条件扩大为480元以下。届时,郑州市预计将有1.5万户家庭,能够享受到廉租房政策优惠,约占全市总户数的1.5%。

  “十一五”期间,郑州市将从每个新建经济适用房小区中,划出5%~8%的住房作为廉租房房源,这样累计可以建25万平方米廉租房,解决大约4200户家庭住房问题,其余不足部分,政府将采取租金补贴的方式解决。

  新建廉租房满足需要后,多余部分将作为郑州市周转住房,按照市场租金对外出租,用于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等人群临时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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