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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经适房只卖本地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3:40 北京晨报

  主要安置危旧房改造居民“新移民”数量已超30万

  ■通州

  晨报讯(记者 姜葳)通州区第四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昨天闭幕,刚获连任的新任区长邓乃平在与记者的见面会上透露,目前通州区的“新移民”人数至少在30万以上,约占通
州百万人口总数的三分之一。而明年开建的经济适用房将用于解决通州本地危旧房改造的安置问题,不会向市区销售。

  邓乃平向记者介绍说,通州明年将着手建设一批经济适用房,这在北京几个新城中尚属首次。“但通州和其他新城不同,通州有很多本地居民需要改善居住环境,比如南大街、北大街还有居民住在平房区。”邓乃平表示,通州新城范围内包括现有的旧城,还包括100个左右的村子,新城建设也要逐步改善居民、农民的住房条件。

  按照通州新城“分担中心城区人口压力”的功能定位,“我给你举几个数字,按照6、7月份公交总公司给我们提供的数字,通州购买一卡通的人数为12.7万,八通轻轨7.5万,再加上在京通快速路上跑的私家车,我估计(在通州居住、城里上班的人口)总数不会少于30万。”

  邓乃平表示,新城建设要使大家在通州“有家有业”。“比如明天在通州奠基的北京卷烟厂项目,将集生产、仓储、物流、配送、销售、结算于一体,总占地面积超过500亩,并预留了职工住宅等配套项目。”此外,通州区内的国家级开发区中关村科技园通州园以及两个市级经济开发区都将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我们会以总部经济和金融等为发展方向,以吸纳高素质人口。”

  权威追访

  通州经适房 主打小户型

  “经济适用房的具体位置和范围目前还没有确定,但明年开始肯定会陆续建。” 通州区建委主任张志强向记者介绍,通州旧城区内的低收入群体危旧房面积约为30万至40万平方米,涉及约万户人家。考虑到这些人群的承受能力,新建的经济适用房将以50至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明年通州南大街、通州北大街、北苑商务区、中山街等4个区域将成为拆改重点区域,当地拆迁居民将得到货币安置补偿。

  “近两年,通州的土地项目投放总量在下降。”通州区发改委副主任王立成向记者证实,目前,几个房地产项目只是存量土地,“基本已经卖得差不多了。”他表示,为避免变成“卧城”,通州的房地产将由纯住宅转移到商务、商业房地产上来。

  另据通州区发改委的报告显示,“加快建设世纪星城、珠江国际等续建房地产项目,推进恒隆家园、河畔嘉园等项目前期手续”,以上四个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已达百万平方米。而据了解,明年新建民宅商品房总量将由今年的近200万平方米下降到150万平方米。

  ■石景山

  五年内建80万平米中低档住房

  刘娘府、五里坨地区上马限价商品房项目

  晨报讯(记者 贺岩)石景山未来五年内将建设80万平方米面对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预计将满足该地区原有两万户居民住房需求。昨天,在石景山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石景山区希望率先向居民提供限价商品房,其房价将低于一般商品房售价但高于经济适用房。

  两地块明年一级开发

  昨天,石景山区建委主任张强表示,定向安置限价商品房是指限定购买对象、限定户型面积、限定房价的商品房。他告诉记者,石景山区一直准备推出这种介于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之间的新住房供应种类。“明年,刘娘府地区约合27万平方米、五里坨地区约合43万平方米的限价商品房项目土地地块有望进入一级开发阶段,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张强说,此外,明年在老古城地区将进行约10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的二级开发,即开工建设新住宅楼。据悉,未来老古城、刘娘府、五里坨地区的定向限价商品房主要为满足当地拆迁居民的住房需求。

  户型以90平米以下为主

  但张强同时表示,如果未来在满足了拆迁居民住房需求后仍有剩余住房,不排除向其他地区中低收入市民销售的可能,同时他认为,主管部门对限价商品房进入市场的规定相对经济适用房可以有所放宽。“我们建议限价商品房未来可在市场上交易流通,主管部门应尽快制定限价商品房市场化运作的实施细则。石景山希望成为北京限价房的首个试点地区。”

  据悉,石景山区的定向限价商品房将主要以50、70、90平方米为主,其对应户型分别为一居、二居、小三居,政府将严格要求限价房项目的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及房屋建筑质量。

  价格相比普通商品房低

  房地产业内专家温立鹏分析说,限价商品房未来定价将主要取决于地块的一级、二级开发成本,政府部门应该减少建设开发的中间环节,对这类供应中低收入市民的住宅项目减免土地出让金等税费。“限价商品房主要针对解决拆迁户住房需求,同时可面向具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中低收入市民销售。”

  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在政府主动干预降低土地开发成本前提下,石景山地区的定向限价商品房,其最终价位可能将比当地区域普通商品房价格低20%到30%。

  相关新闻

  市建委澄清“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许卖”传闻

  经适房仍可有条件出售

  12月27日,有媒体报道:“购买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许出售”。昨天,市建委发出紧急通知,称本市经济适用房政策并未改变,仍可有条件出售。

  有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关于经济适用房出售的政策没有改变。目前,仍按照原国土房管局制定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国土房管住[2004]486号文件)执行。该通知第二条规定: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未住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出售住房。确需出售的,可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出售单价不得高于购买时的单价;第三条规定: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住满5年的,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售。由出售人到房屋所在地区县建委按成交额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晨报记者 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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