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明年起增加排污费由每月11港元增至27港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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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4:30 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香港特区政府环境保护署昨天向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提交污水处理收费计划的检讨结果,提出落实污染者自付的原则,建议由明年起的10年内,逐步增加排污费,收回成本。 环保署建议,住宅用户的排污费,由明年起平均每月11港元,增至12港元,后年增加至13港元,10年后增至27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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