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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不识字险被骗卖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4:49 北方晨报

  本报讯 冯静 记者常琳报道 1万元就把市内山南地区黄金地段的房屋卖了?最近,崔大爷就差点这样被骗卖了房。

  今年82岁的崔大爷家住铁东区西长甸所,虽然是只有28.78平的单室,但是地处山南黄金地段,即将动迁,房价也是水涨船高。

  今年7月21日,一位自称姓顾的男子找到崔大爷。提出想用旧堡的一套单室房屋与崔大家现在的公房互换,顾某还主动提出给崔大爷1万块钱的差价,并先给1000元定金。两人谈妥后,顾某带着崔大爷到千山区旧堡看了一户房子。当天下午4点多钟,顾某写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并告诉崔大爷这是办理换房手续。不识字的崔大爷误以为是换房协议,就在上面签了字。顾某随后拿着手续去办理公证书。

  签字后崔大爷在家等了一天,仍不见顾某来送1000元定金。崔大爷的邻居听说此事后,纷纷劝他说:“你让人骗了,快报案吧,不然房子就没了。”邻居还帮崔大爷通知了他的儿女,并在派出所报了案。

  崔大爷家报案后,鞍山市公证处对双方当事人作了该房屋具体情况的询问笔录,核查事实后认定该项公证不符合《公证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撤销了先前作出房屋转让协议公证书的决定。

  事后,顾某认为崔大爷迟迟不协助他办理房屋买卖手续。于是起诉到铁东法院,请求崔大爷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协议,并承担诉讼费。

  法庭上,崔大爷表示自己一直以为是换房而不是卖房。崔大爷激动地说:“你打听打听现在房屋市场,用1万块钱能买到单室房屋么?何况是好地段,即将动迁的房屋。”

  鞍山市铁东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崔大爷年过八旬且是文盲,缺乏判断能力,加上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的价格也不符合房屋市场价格的常规,认定崔大爷对此合同的签订有重大误解。最后法院驳回顾某的起诉请求,并要求顾某在十日内将崔大爷的相关证件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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