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年开征垃圾处理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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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5:10 深圳商报 | |||||||||
深圳明年开征垃圾处理费 特区内居民按每户每月13.5元定额收取;其他用户按排污水量计收 【本报讯】昨日,深圳市城管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我市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特区内居民用户按每户每月13.5元定额收取;其他用户按排污水量计收,
据介绍,我市垃圾处理收费自2002年起开始酝酿,至今历时4年多。2004年4月22日,市物价局召开价格听证会,制定了我市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2006年3月17日,市物价局又召开听证代表座谈会,对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证,最终形成《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及实施方案》。 据介绍,对一般自来水用户,委托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污水处理费的同时代征收垃圾处理费。对自备水源用户,由城管部门另行委托区或街道办事处的环卫部门收取。(更多报道见A8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