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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中心办文服务提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5:10 深圳商报

  【本报讯】从现在开始,市民可以在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享受到更加快捷的服务。房地产权登记中心从12月27日起试行以下便民服务措施:一是对转移登记的文在符合登记条件的情况下,业主取文的日期从30个自然日缩短到11个自然日;二是对抵押按揭等登记业务的文在符合登记条件的情况下,业主取文的日期从15个自然日缩短到8个自然日。为保证该措施落到实处,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在转移登记和按揭抵押等登记业务的收文回执上分别加盖“取文时间为收文后第8个自然日(本章在办文提速期内使用)”和“取文时间为收文后第11个自
然日(本章在办文提速期内使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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