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收购井盖电缆至少拘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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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6:00 新京报 | |||||||||
已有160名废旧金属收购业人员被拘;警方公布举报电话 本报讯(记者王姝)昨日,北京警方开始彻查全市废旧金属回收市场,多次收购城市公用设施等专用器材,将被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凡发现非法收购废旧金属线索,可拨打举报电话66069593.这是昨日市公安局治安总队通报的消息。
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负责人表示,今年底,盗销、盗割市政、电力、电信设施设备案件有所上升。截至目前,已有160名废旧金属收购业人员,因盗销公用设施器材、违规经营废旧金属被拘。 该负责人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即日起,废旧金属回收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如未登记对方姓名、查验物品来源,将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多次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专用器材,或单次收购500元以上者,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