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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区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7:18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邱旭 通讯员 赵杰昌)昨日,沙区2007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区域已正式划定,除市政府明确的7种禁放场所外,该区的禁放区域为“一片三点”,其他的区域为限放区域。

  “一片三点”是石小路——龙泉路——沙中路——沙杨路——渝碚路——天陈路——天星桥立交——天马路围合的城市中心片区(包括光能板材、双朝门板材市场在内),磁
器口核心区、西物市场和小龙坎地区后山坡、解放坡、新民坡、下土塆地区及各宗教场所100米范围内,其他区域为限放区。

  从2007年2月17日至3月4日的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市民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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