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出现“进网试用”手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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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8:35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 |||||||||
商报热线2813442报道(记者郜征)昨日,省城马小姐向本报反映,前几天在合肥一商场买的新手机上贴的不是蓝色的进网许可证,而是绿色的进网试用证,她怀疑手机有问题。 新手机贴有“进网试用” 马小姐说,23日,她在三孝口一商场买了一部某品牌手机,回家后发现手机背面电
营业员对此说法不一 信息产业部2001年颁布实施的《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中规定,“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必须获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未获得进网许可证的,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使用和在国内销售”。昨天,记者采访了马小姐购手机的商场以及几家主要手机卖场的营业员,有的称这种情况很少见,有的称没卖过这样的手机。 不影响手机使用 记者电话联系了该手机的全国客服热线。工作人员说,会有专人进行答复。记者又联系了省通信管理局,该局工作人员建议记者向信息产业部相关管理部门查询。 昨天下午16时许,信息产业部整顿电信设备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向记者解释,绿色的试用证和蓝色的许可证对消费者使用手机没有影响,区别只是对手机生产厂家。手机贴试用证是因为其有些技术的国家标准尚在试验摸索制定中,现阶段使用的是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贴试用证的手机通过一定时间的试用后,为国家标准的制定积累相关数据参数,当国家标准公布后,这些手机就会获得许可证。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尹斌认为,商家在出售商品时,应将产品的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否则存在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