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记协:公众人物不应拒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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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8:51 台海网 | |||||||||
台海网12月29日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民进党主席游锡堃宣布拒绝《中国时报》记者采访后,台湾新闻记者协会昨日发表声明呼吁,公众人物觉得被报导侵犯,可采取法律行动,但不应采取拒访手段,以顾及民众知的权利,并尊重新闻自由。 记协声明全文如下:
针对民进党党主席游锡堃拒绝接受《中国时报》记者采访一事,台湾新闻记者协会发表声明如下: 一、对于媒体不实报导,被报导者有权要求媒体澄清,同时采取法律动作,这是被报导者、被侵权者的权利。 二、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原本就有接受媒体监督、接受公评的义务,台湾新闻记者协会呼吁公众人物不应采取拒绝受访的手段,以顾及民众知的权利,及尊重新闻自由。 三、除了政党及政治人物应尊重新闻自由之外,媒体也应遵守真实报导、并善尽查证义务及公正评论的职责,以回归新闻专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