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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财政扶持工业循环经济 示范项目技术改造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8:53 中国环境报

  (记者周兆木)

  本报讯日前,浙江省建德市出台《建德市发展工业循环经济财政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支持工业功能区以及企业开展工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进一步推进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办法》规定,市政府将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和奖励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及工业功能区和研发机构。对各类通过省、杭州市、本市工业循环经济建设试点、示范验收的工业园区和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奖励;同时将原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技术改造奖励标准提高了0.5%,单个项目最大奖励额度调整至20万元;奖励清洁生产示范,对获得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称号的企业示范项目技术改造奖励标准提高了0.5%,单个项目最大奖励额度调整分别给予3万~5万元的奖励;对列入本市工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及上级部门指定安排的企业,在开展用能监测审计、电平衡测试、绩效评估等工作中产生的费用,财政将给予一定额度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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