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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努力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创新三十六计”落地生根十一项实施细则出台,十三项财税优惠政策可直接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9:00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记者张晓鸣)瞄准国家战略,狠抓政策落实,全社会鼓励创新的氛围正在上海逐步形成。记者昨天从市有关部门获悉,被沪上企业亲切称为“创新三十六计”的“36条”政策颁布半年多以来,11项实施细则出台实施,13项财税优惠政策也已可直接执行。

  “36条”政策是上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于今年颁布的《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若干
配套政策》的简称。围绕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上海市委、市政府提出36条政策措施,努力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

  近一段时间以来,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市领导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明确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平衡,聚焦企业主体创新需求,抓紧做好“36条”政策细化落实。

  目前,围绕“36条”政策本市已经出台了11项实施细则。这些细则具体包括《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上海市重大基础设施采购自主创新成果试行办法》、《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知识产权投资入股实施办法》等内容,触及政府采购、职务发明等实际问题。11项细则直面创新瓶颈,对于破解难题,营造氛围,率先实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此外其余约20余项实施细则,如对国家和本市重大专项、国家重要科研设施和基地建设的配套支持、创业投资风险救助、鼓励重大技术装备首台业绩突破、支持自主创新品牌等实施细则,也已基本制定完成,即将出台实施。

  在落实国家财税优惠政策、加大科技专项资金扶持力度方面,“36条”政策一共涉及14项财税优惠政策,其中13项已经可以执行。如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这项“普惠制”政策,上海企业明年年初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就可以得到较大的实惠。这一系列含金量较高的财税优惠政策,凸显了政府推动自主创新的魄力与决心。

  此外,在落实“36条”政策过程中,市政府各部门主动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围绕企业创新主体,聚焦国家战略、聚焦重大产业、聚焦创新基地,加强政府服务,整合各类政策资源加大投入,努力形成合力,提高政策支持的效率。如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形成“3+X”模式,搭建内部资源统筹平台,优化操作流程,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基础上,支持企业更好地申报国家重大专项配套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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