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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矿石进口准入门槛将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9:01 解放日报

  本报北京12月28日专电 (驻京记者 孙佳华)为规范我国进口铁矿石贸易秩序,提高铁矿石进口企业资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和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今天在北京联合发布了《2007年铁矿石进口企业资质标准》和《关于推进铁矿石进口代理制的意见》,这两个文件将于明年2月1日正式执行。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罗冰生介绍,2007年版的《资质标准》从三方面提高
了铁矿石进口的准入门槛。首先,在节能、环保方面增加了对钢铁生产企业的要求,规定以钢铁生产为主的企业应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环保治理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第二,对企业的经营实力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企业注册资本应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铁矿石进口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应达到AA或二级以上,银行授信额度达到4亿元人民币以上,并且具有一定规模的铁矿石堆场、仓储能力;第三,对企业的进口铁矿石的实际业绩做了明确要求,规定2005年度企业按海关统计进口铁矿石总量必须达到70万吨及以上,自营进口量在30万吨以上70万吨以下的企业通过自行组合并达到合并进口数量70万吨及以上的,可合并申请铁矿石进口企业资质。

  罗冰生介绍,我国目前是全球最大的铁矿石进口国,2006年我国进口铁矿石预计达到3.25亿吨左右,2007年在此基础上需求增加量将达到3000万吨左右,因此规范进口铁矿石贸易秩序显得十分必要。

  《关于推进铁矿石进口代理制的意见》建议并倡导试行铁矿石进口代理制,防止进口铁矿石流向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装备落后的、能耗高的设备及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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