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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期间不出台涨价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11:00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顾荣)省物价局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加强价格调控,尽量避开“两节”期间出台涨价项目,以有效防止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出现大的波动。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在对调价项目的论证和安排调价出台时间时,要充分考虑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严格控制“两节”期间出台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调价项目。同时,密切关注粮油、副食品市场供求和价格的变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粮油供应和市场稳
定工作。认真做好“两节”期间粮油、副食品、煤炭、液化气、交通运输、旅游参观点、医疗服务、教育等价格和收费的监测,对可能引发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措施。一旦出现突发性价格异常波动,物价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迅速启动《物价部门应对价格异常波动事件预案》,依法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把价格波动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防止事态蔓延。

  又讯(记者顾荣)200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了维护公平、合法的市场竞争秩序,保证节日市场价格的稳定,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市物价局昨日发出通知,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双节期间,市物价局将着重加强价格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尤其是对粮油、肉禽蛋菜、运输价格、取暖用煤等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要进行重点监测,及时进行价格预警预报。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乱加价和价格欺诈以及造谣惑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节日期间各地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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