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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首个出口免检商品在西安诞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11:00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原建军)昨天,国家质检总局在西安举行仪式,向彩虹集团颁发了彩虹牌64cm纯平彩色显像管出口免检证书。这一证书的取得,意味着西北地区产品出口免检资格零的突破。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陕西省副省长赵德全亲自向彩虹集团颁发了证书。

  陕西检验检疫局根据彩虹集团出口彩管多年的检验监管记录,认为彩虹集团具备申请出口免检的基础和条件,于是积极推动彩虹申报“出口免检”。经过一年时间的工作及国
家质检总局的严格考核,彩虹集团的64cm纯平彩色显像管终于获得了该证书。为鼓励优质产品出口,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进出口商品免检办法》,办法规定,申请免检的商品应具备自己的品牌,产品档次、质量处于领先地位,并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良好的质量信誉等。

  产品获得“出口免检”资格后,在3年有效期内企业不但能节省出口检验时间,免去相关检验费用,而且拥有“出口免检”更是企业的荣誉,使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更具竞争力。截至目前,我国共有54家企业的产品获得了出口免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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