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旅游合同将注明购物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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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11:2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据《东方早报》报道,上海的旅行社行业将向市民承诺提供一个阳光的价格。昨天,名为“阳光价格“的行动由市旅游行业协会宣布将在上海旅行社行业全面推广,包括广告与合同报价一致、景点第一门票不得自理和购物要在行程中事先注明等明确提法都囊括其中。该行动将于2007年春节黄金周期间试行推广,并在明年五一黄金周时全面实施。 根据新规定,旅行社如果安排购物,购物时间、购物点及购物次数必须在合同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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