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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费案今开庭吴淑珍请假 法院:扁可视讯作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12:41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12月29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国务机要费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9)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将第三次开庭审理,被告之一的吴淑珍,再度委由律师检附台大医院诊断证明书,递状向合议庭请假。

  据报道,合议庭表示,吴淑珍二度缺席,不影响今日庭讯处理机密资料的诉讼程序。至于合议庭可否传陈水扁作证?司法院昨天在“立法院”司法委员会表示,未来若要传扁
作证,又要避开“宪法”五十二条规定,陈水扁可用视讯方式作证。

  司法委员会昨天邀请司法院报告“法院刑事远距讯问扩大作业要点”。

国民党“立委”高思博问司法院,依刑事诉讼远距讯问扩大作业要点,对准备程序中的被告,可用视讯讯问,若吴淑珍女士身体不佳,一直无法出庭,可否用这个方式来做?

  司法院刑事厅法官李英勇表示,在准备程序中,对被告可用远距讯问,但要在因故不能到场或其它必要情形的情况,并听取当事人、辩护人意见,法院认为适当即可进行。

  高思博技巧性追问,可否利用这个方式,不让司法变成对陈水扁的人身限制。李英勇表示,依照这个规定,确实是在适用范围,审判程序的证人及鉴定人可采视讯讯问,而远距讯问也是要经过诘问、具结,再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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