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费用” 别变成肥肉或者骨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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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12:45 法制晚报 | |||||||||
“安全费用” 别变成肥肉或者骨头 据《人民日报》报道,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日前联合发布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在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实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
高危行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固然是一件好事。不过,笔者既担心这笔费用会成为一块肥肉,又担心它成了一块骨头。 有了严格的财务制度,企业如果按规定比例将费用提足了,安全生产工作又按部就班,搞得很好,那么,这一块基金就有可能肥得流油。但是,一旦它成了令人眼馋的肥肉,难道真的会按照制度的规定,谁也不能动用吗?真能把肉挂在屋梁上,让猫喊瘦了吗?社保金有专门的法规、专门的部门管着,但是在一些城市都出现了严重的挪用,何况一个企业的安全费用? 其一,万一企业负责人生产经营急需用钱,会不会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提了这块肉走再说?其二,某些政府职能部门如果建大楼、买车子什么的缺钱,会不会惦记着这块肥肉?人家可是有监管这笔费用的职责,对它的结存情况一清二楚,万一提出“借用”的要求,企业负责人顶得住吗? 更让人担心的是,很可能会出现某些企业在执行这项制度时阳奉阴违的现象。明里账上有安全费用这个科目,以应付监管和检查,而暗里不是故意不提取或者少提取,就是以各种经营和效益方面的理由,干脆对制度置若罔闻,使基金专户成了“无源之水”,使安全费用成为一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骨头。 在矿难频发之际,一些地方连问题煤矿的整治、撤资、关闭等措施都执行不力,又靠什么来保障安全费用制度的顺利执行? 但愿明年李毅中怒斥的时候,不会增加一个新的内容:“某某企业的安全费用哪里去了?”梁江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