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交通厅长王兴尧 受贿终审被判十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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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13:35 法制晚报 | |||||||||
安徽 原交通厅长王兴尧 受贿终审被判十年 本报讯 据《新安晚报》报道,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省交通厅原厅长王兴尧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处王兴尧有期徒刑十年
二审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漏算其家庭合法收入的证据,终审对漏算的合法收入32539元在不明财产总额中予以扣减。 现年56岁的王兴尧是安徽和县人,先后担任马鞍山市副市长、省交通厅副厅长,2000年5月起任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2004年12月27日,王兴尧被执行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