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委澄清:经适房出售政策未改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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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13:5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廖雁)购买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许出售?市建委昨天辟谣,称12月27日北京某媒体的报道并不属实,本市关于经济适用房出售的政策没有改变。 “从取得房产证之日算起,经济适用房购买5年内不许出售。”此报道引起了部分市民的误解。市建委相关人士表示,目前,仍按照原国土房管局制定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国土房管住[2004]486号文件)执行。该通知第二条规定: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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