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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杀”死女主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13:58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蕾通讯员赵志雪)辽宁东港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张慧在传媒大学培训期间,于租住的房间内煤气中毒死亡。为此张慧的父母将中国传媒大学和房主王某以及转租人孟某一同告上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38万余元,并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张慧的父母向法院起诉称:张慧是他们惟一的女儿。今年11月3日,张慧根据中国传
媒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的《招生简章》,进入该校参加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培训班学习,并根据学校安排住进了珠江绿洲的出租房。11月12日中午,张慧被发现死在房间内。后经尸检证实,张慧符合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张慧从小喜欢文艺。尽管我们父母下岗,家庭也比较清贫,但却是几十年如一日,倾其所有在钢琴、舞蹈等方面对她进行专业培养。自幼良好的训练使张慧在钢琴、舞蹈、演讲比赛中多次获奖,成为东港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在东港当地已小有名气。”据张慧的父母称,经公安机关调查,因厨房的燃气热水器管道接口脱落,张慧于11月10日晚回房间休息后,12日中午被发现死亡。

  张慧的父母认为,传媒大学安排张慧在校外居住,却未能提供安全的居住环境。而且张慧两天未到学校上课,该校却没有与家长或有关部门联系,从而错过了抢救时机,直接导致张慧死亡后果的发生。房主王某与转租人孟某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出租,三被告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今天上午,传媒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的一位老师告诉记者,学校有为这些参加培训的学生提供的集体宿舍,都是4个人到6个人一个房间,但是张慧的母亲可能觉得集体宿舍条件不好,自己给孩子在珠江绿洲租了一个单间,并不是像他们所称是学校安排的。学校也不知道张慧住在哪儿。“学校实行的是考勤登记制度,上课前点名,规定学生一个学期误课不能超过1/3。学校不可能每个孩子一不来上课就去找。”J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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