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屡遭侵犯 人大代表为百姓维权呐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15:01 新民晚报 | |||||||||
一边是“霸王条款”牛气冲天,一边是挂着羊头卖狗肉……2006年,一连串消费事件,让老百姓花钞票买东西时真有点“吓势势”。“到啥辰光,阿拉才能明明白白消费?” 年终岁末,消费者的叹息声回响在耳边,几位人大代表要为百姓维权发声音。 市民质疑“一卡通”押金
百姓说法 陆先生49岁国企职工 质疑:独家经营的单位总说“收钱有理”,可这道理能否对消费者讲明白? 好像11月底的时候,我看到报纸上说,有个市民对“一卡通”提出质疑:目前在上海市场流通的公交“一卡通”约有1500万张,每张卡押金30元,而成本价为7元。照此计算,在“一卡通”押金上“沉淀”的资金高达3.45亿元。这个市民算了笔账:按照目前3.8%的人民币拆借市场一年期利率,这些“沉淀资金”产生的年利息为1311万元。 交通卡公司发言人说,一张卡的平均成本近20元,“一卡通”收取押金“完全符合国际惯例”。发言人还说,“一卡通”可透支8元,“假如押金较低,会发生持卡人透支后随意乱丢的情况”。 代表视点 市人大代表朱如安 交通卡是先收款后服务,卡内的预存款会产生大量利息,足以抵消公司的一部分管理运作成本。最近有个好消息,由市审计局和建设交通委共同指派的审计单位已在作相关准备,将进入上海公共交通卡公司,审计上海交通卡押金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北京首起“开瓶费”官司胜诉 百姓说法 章小姐26岁外企总经理助理 质疑:凭着一句“行业惯例”,不知霸王们乱拳打“死”了多少老师傅? 口述实录 12月21日,北京首起“开瓶费”官司在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法院认为“开瓶费”属不当得利,判定涉案酒店全额返还市民王先生100元。 请人去饭店吃饭,我最恨的就是饭店要收“开瓶费”,这是明显的霸王条款。昨天中国消费者协会说,是否自带酒水是消费者应有的选择权。消费是一种契约关系,不能商家发出邀约,消费者没有同意就强行执行。 代表视点 市人大代表王卓贤 酒水在饭店里究竟该卖多少钱才合理?必要时,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出面,召开由消费者、消协和酒店行业三方参与的酒水价格听证会,相信这听证不会“逢听必涨”,因为消费者不答应,饭店也不是垄断行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