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市级以下政府及其部门不得自办评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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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16:0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郑州12月29日电(记者 胡珂)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政府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境内各省直部门、市级以下政府及其部门,不得举办要求基层、企业、个人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据介绍,河南省将从今日起,对全省境内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到二00七年六月底,河南省所有不符合规定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一律“清理出门”。
按照规定,此次河南省统一行动清理工作的重点主要包括: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个人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管理政策滥发钱物的项目等。 清理范围主要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面向本系统、基层和企业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照规定,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项目,省政府、国务院各部门举办的对推动工作起重要推动作用的项目,可以保留或合并。市(地)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原则上将不再保留自行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