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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收养中国儿童面临更多限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17:27 青年参考

  “只有最有资格的家庭才能收养”中国儿童

  王银泉/编译

  

  美国的外国儿童收养机构透露,中国政府对外国人收养中国儿童作出了更加具体的限制性规定,禁止未婚的、身体过 于肥胖而影响健康的、年龄超过50岁的以及服用抗抑郁药物的外国公民收养中国儿童。

  据美国媒体报道,位于得克萨斯州斯普林市的收养机构“哈拉收养国际行动”的网站透露,中国政府的这一限制性规 定是12月8日在北京召开的一次会议上确定的,将于明年5月1日起生效。

  新规定希望“只有最有资格的家庭才能收养”中国儿童。比如说,新规定明确指出,收养者必须结婚满两年,而过去 ,中国政府允许未婚的外国公民收养中国儿童;还要求收养人的年龄必须在30岁~50岁之间,55岁者提出收养必须有特 殊理由。

  该机构透露,中国政府保证让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有更多的机会收养中国孩子。中国民政部下属专门负责管理外国公民 来华收养中国儿童事务的一位官员,证实了上述由美国收养机构透露的消息,但是拒绝提供详情。美国驻华大使馆的一位匿名 官员表示,他们将对中国政府的这一新规定进行研究。

  近年来,外国公民到中国收养孩子呈逐年上升趋势,美国目前是收养中国儿童的第一目的地,但是被欧洲和世界其他 国家和地区收养的中国儿童也在不断增多。根据美国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德里亚的“国际儿童服务联合理事会”提供的资料,2005 年,美国在中国收养了7906名儿童,从而使得自1989年至今的在美收养中国儿童总数达到了48504人。目前,由 于外国公民来华收养儿童的人数猛增,以至于审批时间已经从2005年初的6个月延长到了目前的15个月。据称,被外国 公民收养的中国儿童大多是健康的女孩子,多数是被父母遗弃的。

  美国著名儿童收养机构之一“国际收养家庭有限公司”总裁基思·华莱士表示,新规定对于外国公民收养中国儿童的 具体操作肯定会有影响,但是,中国政府有权作出这样的规定,而凡是想收养中国儿童的家庭也必须尊重这一规定。他说:“ 许多人认为这一规定会产生不利影响,但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标准,而中国所作的一点也不出格。他们的新规定是很公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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