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兴华最后仍说“不后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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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18:40 深圳晚报 | |||||||||
据华商报报道28日10时9分30秒,随着“砰”的一声枪响,背负11条人命的“杀人恶魔”邱兴华在陕西安康汉江边水泽密布的沙滩上走完了他人生的最后一步。 二审宣判结束,邱兴华一脸漠然,阴沉的脸色失去了往日的神采和兴奋。一名记者问他:“邱兴华,你后悔吗?”他说出了最后的3个字:“不后悔
邱兴华的妻子何冉凤下午才听说消息,不顾一切地大声哭了起来,仍遗憾未给丈夫做鉴定。据安康中院一位法官介绍,邱兴华最后没有要求见家属,更没有给家属留下任何遗言。 邱兴华的最后时刻 27日下午4时:“最后的晚餐”吃了两个大馒头,喝了一大碗菜汤,然后“写书”写了3个小时,他表示不担心被判死刑而担心自己的书没有销路没人看。 晚10时:仰面朝天睡下,不久就鼾声四起。 28日清晨6时40分:离开看守所,早餐吃了两个肉夹馍,抽了5根烟。 9时整:被带上法庭听候宣判,在审判长宣读完核准死刑的裁定后,痛苦地闭上眼睛。 10时9分30秒: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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