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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毒贩一审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1:10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 昨天上午,本报曾报道过的芜湖“9·15”特大贩毒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陈进德、陈明波、陈海涛等3人死刑,判处陈明得、周结林无期徒刑,判处义运良等7人2至16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这个贩毒团伙共12人。其中陈进德与陈明波、陈明得、陈海涛等11人均是湖南道县一个家族的成员,只有胡沙沙是芜湖人,系贩毒团伙成员陈明波的女友。自2005年
春节至2006年元月,该家族以陈进德和陈明波为中心,结成贩毒团伙,在芜湖大肆贩卖海洛因。其中,陈进德贩卖毒品1093克;陈明波贩卖毒品626克;陈海涛贩卖毒品200余克;周结林等9名被告贩卖毒品数量从5克到200克不等。

  陈进德等人还身负命案。2005年10月初,他在湖南老家因开采石山一事与他人产生矛盾。此后他带领陈海涛、陈明波等人将与自己发生纠纷的陈××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还将另一人砍成重伤。

  (李兵 本报记者 丁贤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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