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欠薪将收取保障金 出台农民工工资清欠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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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1:1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昨天,合肥市劳动保障局召开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会议:合肥市规定,“两节”期间,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和企业,将一律收取工资支付保障金。 元旦、春节期间,是农民工投诉拖欠工资的高峰期。针对此情况,合肥市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维护“两节”期间社会稳定的通知》,还设立农民工工资投诉办公室,及时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同时,开辟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快速通道。
合肥市明确指出,对投诉较为集中的企业加强重点监控。对投诉案件较为集中的企业,每月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控。 合肥市还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延长投诉窗口工作时间。每日下班时间由5:30延迟到6:00,节假日、周六和周日须安排专人值班。同时,各县、区(开发区)也要在节假日和周末时间安排专人值班。 (穆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