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单位挂牌公示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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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2:20 新京报 | |||||||||
旨在完善追究制度,发生责任事故将逐级追责 本报讯(记者王姝)昨日上午,中电国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热电分公司,挂上了北京第一块“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牌”。随后,北京全市2000余家使用储存枪支、爆炸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的单位,都要挂上责任牌,上需写明四位负责人姓名。
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消息,自昨日起,北京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正式启动,2008年奥运会之前,全市每一家危险物品单位、库房,都需通过挂责任牌的形式,公告该单位“第一责任人”、“主管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监管责任人”。 据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悬挂责任牌,旨在完善危险物品责任追究制度,各责任人如未履行管理职责,或履职不过关,引发所在单位发生责任事故,将逐级担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