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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无效退款”竟成“无效退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2:24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威海12月29日讯威海市民李某看到某药物广告承诺的“无效退款”后,买了6盒药。当他感觉该药物无效后前去退款时,却被告知不能全额退款只能“无效退药”。12月27日,威海市消协处理了这起投诉,药店退还了李某的药费。

  一个偶然的机会,威海市民李某看到威海某药店销售治疗前列腺药物的广告,广告上写着该药品“双效合一、无效退款”。11月28日,李某来到该药店,本想先购买两盒回去
试服,但药店售货员却热心地宣称“一次购买五盒,还可以赠一盒,回去服用无效后照样可以回来退款”。在售货员的劝说下,李某享受到了“买五赠一”的优惠。

  然而,李某服用了两盒药后没感觉有什么疗效,于是来到药店要求售货员按照“无效退款”的承诺全额退款。不料,售货员表示只能将余下的药退款,已服用过的两盒药不能退款。广告中明明说是“无效退款”,怎么成了“无效退药”呢?第二天,李某拨通了该药品生产厂家驻威海办事处的电话,对方的说法与药店如出一辙。无奈的李某只好向威海市消协投诉。

  威海市消协工作人员认为,从字面上理解,广告中的“无效退款”应该是指全额退款。为此,消协工作人员找到了药店和药厂代表,指出经营者必须按广告中的承诺,给予消费者全额退款,否则该广告就有误导消费者之嫌。最终,药店和药厂代表承认自己对广告的解释有误,同时向李某当面道歉,又退还了78元药费。


王永田 陶相银 苏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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