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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欣弗”索赔案达成调解 受害人获赔4.8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2:44 东方今报

  上海消息 “欣弗事件”发生半年之后,首例与“欣弗”有关的索赔案日前在河北省南皮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赔偿4.8万元。

  今年7月10日,河北省南皮县村民魏书贵被注射了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欣弗”注射液后,因呼吸循环衰竭死亡。9月10日,魏书贵家属将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河北省南皮县人民医院告到南皮县人民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2
.5万元,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上海华源安徽颖光药业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已变更为上海华源安徽颖光药业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共计4.8万元,案件诉讼费4000元由被告承担。

  此案的调解解决,对于正代理10名黑龙江省“欣弗”受害者在上海起诉的北京李文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永飞来说,并没有产生动摇其起诉意愿的影响。陈永飞认为,10名在上海起诉的“欣弗”受害者将不会以如此“草率”的方式接受调解,因为他们选择起诉不仅仅是为了金钱上的一笔赔偿,他们要追究生产、销售劣药者的法律责任,并且要求生产、销售劣药者赔礼道歉。Z 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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