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中西部集装箱车辆减收高速通行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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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2:51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薛辉 本报讯 为促进省(区)际间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我省出台了《关于鼓励中西部省份从福建省港口进出口货物及投资建设码头泊位的暂行规定》。该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是运送进出我省港口的中西部省份货物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将减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此外,还对中西部省份从福建海、空港口岸进出口货
据了解,本暂行规定的相关政策对于福建省相邻的周边省份同样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