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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新护照不超15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4:30 北京晨报

  《护照法》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晨报讯(记者 张涵)2007年1月1日,于今年6月颁布的《护照法》将正式开始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出入境管理的规范性法律。

  《护照法》正式将“普通护照签发时限为15天,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为30
天”写入了法律条款,相比旧版规定中的时间缩短了一半。同时,为了保证其中规定的办理规范,还明确了办理过程中发生违法行为的行政和刑事处罚标准。

  该法律中还对护照有效期做出了两项调整,包括有效期分段,16周岁以下5年,16周岁以上10年,同时取消延期。在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法证明身份、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三种情况下,法律规定办证机关可以拒签。

  公安部表示,公安机关审批公民出国人数由上世纪80年代初的每年十多万人次,到2006年达到392万人次,目前中国公民持有护照的至少达到2000万人。原版的出入境管理方面的规定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出入境需求。该法律实施后,出处境管理工作将更加规范和具有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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