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法合并”不会抑制外资入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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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5:00 深圳商报 | |||||||||
就统一所得税税率可能影响吸引外资担忧,财政部认为: “两法合并”不会抑制外资入华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29日说,我国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做法不会抑制或者影响外资进入中国。
我国现行内资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同时对设在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的生产性外资企业实行15%、24%的低税率优惠。修改后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将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设定为25%。 史耀斌说,由于目前在中国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很多都属于高新技术企业,而新税法明确对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仍实行15%的税率,从这一点来说,大部分外商投资企业不会受到很大影响。 此外,他指出,新税法在一定时期内还将对老企业实行过渡优惠期安排,在过渡期内允许原来实行低税率的企业,在一定的期限之内逐步过渡到25%的名义税率,而且所享受的一些减免措施在一定期限之内还可以继续享受。由于目前只有在经济特区和一部分经济开发区内的外资企业才能享受24%或15%的优惠税率,因此对于那些实际执行33%名义税率的外资企业来说,实行25%的新税率是真正降低了税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