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依法调查醉酒司机受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6:40 深圳特区报 | |||||||||
《司机酒后驾车竟把台阶当路》有续文 交警依法调查醉酒司机受罚 驾驶证暂扣2个月,罚款300元
【本报讯】(记者陈震通讯员郭小嘉)12月28日,本报以《司机酒后驾车竟把台阶当路》为题,报道了发生在福田区雨田路某停车场内,因为司机酒后驾驶而引发的荒唐事。记者昨日从市交警局了解到,交警部门在对事件进行核实后,已依法对肇事司机处以暂扣2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300元的处罚。 市交警局局长许东平在获悉此事后非常重视,并当即作出指示,要求有关部门对文中报道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严厉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交警局机动大队迅速派出了调查小组开展调查。根据有关线索,调查组查阅了涉事车辆粤B/JC41×号车的信息资料,并根据车辆信息查找到了事发当晚驾驶该车的驾驶员,刘某某对26日晚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发生单方事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