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年6月起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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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6:4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据新华社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9日下午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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