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将实施新规严管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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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7:09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朱安璋报道:明年元旦起,湖北省将实施新规严管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 即日起,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在出租、转让时,不能村长、乡长“一把手”说了算,至少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点头同意。
据省国土资源厅介绍,《湖北省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出台,将于2007年元旦起正式实施。 按新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出租、转让、入股等方式进行转移的,须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组成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且必须要签订书面合同;土地的出让价格,不得低于省政府制定的最低价格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