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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年收入12万以上者须自行申报纳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7:46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玲)凡2006年所得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个人,要在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主动自行向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这是记者昨(29)日从省地税局获悉的。

  近几年,为强化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省地税局采取建档实施分级动态管理、对重点纳税人实行双向申报和纳税约谈等措施,取得一定成效。2005年,全省数千名高收入
者缴纳个人所得税1.23亿元,人均纳税2.46万元,占当年全省个人所得税收入的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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