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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摔骨折又引并发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8:05 南京晨报

  晨报讯李老太颤悠悠走下公交车过程中车子突然发动,李老太不幸跌倒摔成骨折。而在治疗中,李老太又引发了肺部感染等并发症,最终被鉴定为一级伤残,这部分费用,公交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近日白下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李老太已89岁高龄,去年7月16日早上八点多钟,李老太乘坐公交车出门,当公交车行驶至中和桥站的时候,李老太颤悠悠起身准备下车,就在李老太一只脚刚刚迈出车门的时
候,司机突然关闭车门发动车辆起步行驶。伴随一声惨叫,李老太的右手已被车门紧紧夹住,随后整个身体跌倒下去。

  李老太被紧急送往南京军区总院治疗,经诊断,她右股骨粗隆间骨折以及右手中、食指剥脱伤。考虑到李老太的年纪太大,医院决定对她保守治疗,暂行骨牵引,同时积极预防感染。然而,就在李老太住院过程中,再次发生意外,李老太出现了肺部感染、低蛋白血症以及水电解质平衡紊乱等并发症。直至今年上半年,李老太还只能卧病在床。2006年2月份,李老太将南京某公交公司告上了白下区法院,在此过程中,李老太被鉴定为一级伤残。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马新波律师认为,公交公司的侵权行为与李老太骨折及肺部感染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李老太因骨折及肺部受感染所支付的医疗费。经法院调解,李老太最终获赔7万余元。

  作者:姚君祥/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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