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上研究生都因偷被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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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8:05 南京晨报 | |||||||||
为讨女友欢心,大学毕业的周大伟第一次伸出贼手。缓刑期间,他考上研究生,然而他接连作案锒铛入狱。狱中,他又拾起书本考上研究生,近日,他又因涉嫌盗窃罪被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偷笔记本电脑送女友
34岁的周大伟是江苏省如皋市人,1998年7月,他从扬州大学农学院毕业后,谈了一个女朋友,但苦于手里没钱为女朋友买礼物。一次,周大伟回到原先暂住的扬大农学院宿舍,发现对面宿舍门开着,里面空无一人,于是起了贼心。他偷偷溜进了对面的宿舍,发现桌子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他趁无人之机,将笔记本电脑拎走,送给自己的女友使用。同年11月,周大伟又在扬大农学院图书馆、教室等处,盗窃随身听、收音机等物,价值人民币14000余元。为此,周大伟被扬州市广陵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女朋友也随之离他而去。 难耐偷窃癖入狱四年 在缓刑期间,周大伟并没有因此而消沉,在家人的鼓励下埋头苦读,第二年,又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天津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按说,周大伟如果照此发展下去,将会有美好的未来。然而,据周大伟自己交待,不知为什么,他很早以前就喜欢拿别人的东西,一开始只是小东小西,家人也没有及时发现。可是时间久了,周大伟竟然对偷东西上了瘾,不管偷来的东西有没有用,只要看到别人的东西就想拿,否则心里很难受。在这种病态心理的驱使下,2002年7月中旬,周大伟来到天津南开大学主楼自习室,趁别人不注意,将学生放在桌子上的手机、文曲星等物全部偷走。随后,盗窃的欲望越来越强,又在天津财经学院等高校实施盗窃,共计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8000余元,他为自己的恶习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同年12月19日,由于周大伟是在缓刑期间内再犯罪,他被天津市南开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刑四年,罚金20000元。 两上研究生仍改不了偷 周大伟在天津市西青监狱服刑期间,一开始也消沉过一段时间,后在管教们的教育下,渐渐地从阴影里走出来,他拿起了书本继续自己的学业。三年后,因表现突出,周大伟又被减刑一年,于2005年7月被提前释放。 在牢里的几年,由于周大伟的学业没有荒废,同年9月,周大伟又重新考上了江苏某大学硕士研究生。然而,这种转变却是一种迷惑人的表象。 2006年10月1日国庆节,周大伟一大早从镇江坐火车来到南京闹市区新街口玩,到了中午11时,周大伟发现身上没钱了。此时,周大伟想到大学校园里偷东西弄点钱。他步行来到南京大学南园食堂,因人太多而无法下手。于是他来到了北园教学楼,在二楼207室门口进行观察,发现教室里有一男一女,男生正趴在桌子上睡觉,女生正在使用电脑,桌子上放着一个黑色的电脑包。周大伟站在教室门口等着,没过多久,该女生关上电脑,站起来出了教室门,往右一拐不见了。周大伟立即跑进教室,迅速拔掉电源线和鼠标,将电脑装进电脑包,拎着电脑包跑下了楼。 不料,正在校园巡逻的保卫处工作人员周某与王某将其抓获。随后,周大伟被赶到的民警带至派出所,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作者:李国田小曹朱晓燕/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