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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失地农民终于吃上“定心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8:31 扬子晚报

  本报讯 在人大代表积极建议和人大常委会的跟踪监督下,近日,海门市新一轮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出台,失地农民可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的扶持待遇。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要求得到了进一步落实。

  该优惠政策规定,凡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被征地农民,与“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同等就业扶持政策。其他被征地农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但未能
就业的,视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发给《就业登记证》,享受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扶持政策。被征地农民享受有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免费就业服务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在土地有偿收益中,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一次性安排划出,以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统一使用。同时,新政还落实了以培训促转移的激励、奖励和补贴措施,由市财政每年按社会人口1至2元的标准,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基金,对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中介组织,给予补贴和奖励。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步伐加快,同全国各地一样,海门的失地农民也在逐年增多,其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日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今年8月中旬进行的海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人大代表日活动中,参加活动的代表一致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要督促市政府尽快建立失地农民生活长效保障机制,加强失地农民技能培训,加大被征地劳动力转移力度,鼓励创业,支持再就业,彻底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主持活动的常委会领导当即指示有关工作机构整理成书面材料转交政府办理,并加强跟踪监督,确保代表建议有效解决。

  市政府接到建议后,高度重视,专门成立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受到了失地农民的普遍欢迎,代表也比较满意。为了进一步放大代表建议的效应,市人大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机构多次与市政府取得联系,并几次深入国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研,督促政府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采取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兑现对代表的承诺。目前,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订的《海门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已经经过多轮研讨,不日也将正式实施。失地农民终于吃上了一颗实实在在的“定心丸”。

  (陆国民 吴田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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