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8:45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 张敬 通讯员 张晓敏】3年前,宁河县农民陈军(化名)经人介绍和一名来自湖南的妇女登记结婚,让他没想到的是,新婚带来的不是喜悦而是无尽的烦恼。新娘只在家里呆了5天,便失踪了,走时还带走了25000元彩礼。看着有名无实的结婚证,陈军痛苦不已,想离婚找不到人,想再结婚又不合法。最近,陈军终于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结束了这段名存实亡的短暂婚姻。板桥法庭在审结此案后,又相继审理了多起类似的案件,发现这是一种新型骗婚。为了防止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日前,板桥法庭以“司法建议书”的形式对广
据该法院的法官介绍,这类离婚案件由于女方下落不明,法院只能以缺席的方式审理和送达离婚判决书。虽然男方解除了婚姻,但却给其身心造成了极大伤害和无法挽回的重大财产损失。一旦离婚,男方给付的数万元彩礼将血本无归,使其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这些离婚案件,实际上就是利用婚姻骗取钱财,”审理该案的法官称,与以往单纯的骗婚案件不同的是,这些人把骗婚行为披上了一层合法的外衣,利用法律空子,规避法律,逃避打击。过去的骗婚案件,多是假借结婚的名义,或利用虚假身份登记结婚,或根本就不办理任何婚姻登记手续,在骗得彩礼后,借机逃之夭夭。这种传统的以骗婚为目的的诈骗方式已为人们所熟知,极易被识破,同时由于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一旦被抓获就会面临牢狱之灾。因此,现在骗婚者开始转换手法,将过去的骗婚演变成如今利用真实身份和证件进行合法登记结婚的新型骗婚案件。通过合法登记结婚骗取钱财,一方面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另一方面还可以逃避骗婚的法律打击。一些不法之徒抓住一些农村青年娶不上媳妇的心理,采用真实身份证件(经查当地确有其户籍),且主动到婚姻登记部门和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骗得彩礼款后,多则与之生活一个月,少则几天,然后便逃之夭夭。 知道自己上当受骗后,为了今后能够再婚,这些与外地妇女登记结婚的农民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否则如果再婚就会犯下重婚罪。同时,由于双方的行为纯属民事法律行为,公安机关很难介入,这给刑事打击增加了很大难度。 为防范这种新型骗婚案件的发生,板桥法庭针对这些案件的特点,专门制作了“法官给您提个醒”的“安民告示”,以“司法建议书”的形式发放给广大农民群众。他们组织和发动司法助理员和村干部通过村广播、入户和张贴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为辖区98个村发放“司法建议书”等宣传材料200余份,庭长刘荣会还走进村广播室利用村广播向村民介绍这种新型骗婚案件的特点,提醒广大农民群众提高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该法庭还与县电视台取得联系,利用新闻媒体扩大宣传效果和社会影响,告知全县广大农民群众注意防范这一新型骗婚案件的发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 |||||||||